以案說險:熟悉理賠規則,避免重復理賠
案例介紹
客戶陳先生因意外傷害住院治療,所以打算在保險公司申請理賠。第一次申請時發現保險公司可以收取電子發票,理賠資料也可以使用復印件,因此使用同一張電子發票,在其購買保單的多家保險公司重復申請了醫療險理賠。后在保險公司理賠調查人員進行同業排查時,發現相關情況,并引起保險協會注意,介入調查。
公司在收到理賠調查人員同業排查結果后,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聯系陳先生溝通協調,在協調過程中詳細的向陳先生解釋了發票理賠原則,一張發票不能理賠兩次。已經理賠過一次的發票,如果已經全額理賠,不可以再理賠。如果從其他保險公司理賠后,還有余額未理賠,可以提供理賠憑證分割單,下一個投保單位在理賠時會接受此憑證。最后在工作人員的勸解下,陳先生表示自己不太了解相關規定,以為自己在多家公司買了保單,就可以全部同時申請理賠。
案例分析
上述案例中陳先生,以為可以多家保險公司同時申請理賠,其實是重復理賠,有可能觸犯法律。
近些年,因電子發票的盛行,且電子發票的可重復打印性及消費者對發票理賠原則的不熟悉,經常會發生一張發票多家公司同時理賠的事情。民生保險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:電子發票理賠一定不能一張發票重復理賠兩次,若使用電子發票在多家公司重復理賠有可能構成欺詐,應避免該違法行為發生。